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吉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教育厅将于近期集中开展科研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验收时间及范围1.验收时间:2014年12月底前。2.验收范围:(1)2011年度(含)以前的项目,已完成研究工作,可自愿申请验收,否则将做自动撤项处理。(2)2012、2013年度的项目,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均可申请验收。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题,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经学校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批准。二、验收工作程序1.项目负责人申请符合验收范围项目的负责人于12月22日前,按《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准备好相关验收材料一式五份,向所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结题验收申请报告等材料(含电子版,具体包括: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佐证材料扫描件)。2.学校汇总上报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申请验收项目的情况进行核准和汇总后,于12月26日前,将《吉林省教育厅规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汇总表》(见附件)和全部验收材料电子版上报省教育厅。3.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验收省教育厅将按照各校上报项目所属研究领域进行分组,每组聘请5位部属高校同行专家,采取答辩评审的方式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和评议(须由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每个项目ppt汇报时间5分钟,专家提问时间5分钟)。验收结论经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方可生效。三、相关要求1.请各高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细致做好申请验收项目的汇总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2.省教育厅将分多组同时安排结项验收评审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各高校根据通知安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备齐验收材料。3.专家劳务费按照《吉林省高等学校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及《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4.请各校将科学技术项目和社会科学项目分别统计汇总,汇总表盖章后连同其它材料电子版一并上报省教育厅。科学技术项目联系人:闻博,电话:0431-88905368社会科学项目联系人:尹航,电话:0431-82741626
附件: 教育厅材料装订要求.doc
吉林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10日注意:请各位申请结项的教师认真阅读此通知,并按照通知内容准备验收材料,按照通知时间请准时上交验收材料。上交验收材料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7003全讯入口登录科研项目立项(结项)申请表;2、验收时的组成人员应与申报时的组成人员一致,如有特殊情况引起人员变动,请提交由学校科研处长审批通过的《7003全讯入口登录科研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一式1份及《吉林省高校科学技术(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变更表》一式2份;3、需要延期的项目负责人请在结项前2个月,向学校科研处提交《吉林省高校科学技术(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变更表》一式2份;
通过验收后的项目,请该项目负责人向学校科研处提交以下材料:1、成果验收报告书(结项报告书)原件一式2份;2、结题证书原件;3、验收材料(研究成果报告+项目合同书+发表论文等相关材料合订成一册)1份;4、如果成果是著作请提交著作。 学校联系人:卜 元 联 系 电 话:85716292 |